我校教师参加苍南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


苍南召开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梁峰作重要部署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0-5-30 21:53:00 点击:560

528日,苍南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在苍南中学召开,全县各学区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。苍南县教育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梁峰在会上部署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要求全县各学区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培训机构必须进一步动员全县教育干部和教职员工,认清形势,统一思想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,把我县各校、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抓紧、抓好、抓落实,确保我县教育系统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。

会议要求,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要建立严格的请假批准制度,中小学生(幼儿)在校(园)期间进出校(园),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,并签发准假条。未经班主任批准,严禁门卫人员私放中小学生(幼儿)外出,违者要严厉追究责任。被访对象为中小学生(幼儿)的,如非其直接监护人(父母),严禁来访者将中小学生(幼儿)带离校(园)。确实需要离开的,必须事前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,来访者身份得到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,方可让中小学生(幼儿)离开校(园)。

据悉,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,苍南县教育局立即部署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,通过层层部署,将会议精神再传达给广大师生,并动员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来,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排查,重点对涉校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其高危人员、学校周边的精神病患者、学校校舍及门口、周边、消防、接送车、食品安全等开展拉网式排查。加强安保人员配置,要求每所学校采用1名保安加1名门卫的保底要求,保安负责白天安全保卫,门卫负责夜间值班。加强监控设施安装,在校门口、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监控探头,与110报警系统联网,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。采购警服、警棍、防割手套、校门监控设备、警用钢叉、辣椒水等防护器械,分配到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。同时,健全了学校校门口登记制度、信息通报制度、学校教师值班制度和幼儿园、低年级学生交接制度及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。

会上,苍南县教育护卫大队龙港学区等七个中队正式成立,加上之前紧急成立的直属学校中队和灵溪学区中队,9个教育护卫中队现已分片区完全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托儿所及培训机构。全县教育护卫大队是在县教育局领导和县公安局指导下开展工作,在招聘、政审、培训、着装、待遇、管理等六个方面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要求。教育护卫大队设大队长、教导员各1名,工作人员若干名。教育护卫大队下设若干个中队,负责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处具体工作。

据了解,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成立了安全保卫处,原则上由学校副校长担任安全保卫处主任,下半年将配足配齐学校安全保卫处专职人员。学校保卫处实行24小时轮班执勤,在寒暑假、双休日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有护卫队员执勤,实行全年365天全时段管理。

学校安全保卫处护卫队员必须经过保安专业培训合格,取得上岗资格证书。护卫队员的聘用形式分为三种:一是购买服务的方式,由学校与保安公司签订服务合同,县保安公司派驻保安到学校上岗;二是列管形式,由学校招聘符合要求的人员,经保安公司培训合格后担任学校护卫,由县保安公司列管,学校与护卫本人签订劳动合同,与保安公司签订列管合同。三是聘请钟点工形式,此类对象主要为门卫,由学校与门卫本人签订劳动合同。学校安全防控网络逐步健全,确保了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了学校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。